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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开展物业服务“动态调价”机制试点工作

来源:运城日报时间:2026-03-12

本报讯(记者 邢智轩)近日,根据省住建厅《关于推动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质量挂钩的“动态调价”机制试点扩面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住建部门迅速响应,全面部署物业服务“动态调价”机制试点扩面工作,着力破解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质量脱节难题,推动形成“质价相符”的良性循环。

按照部署,我市将组织所辖各县(市、区)对照《物业服务“动态调价”机制运行流程》,选取不少于两个住宅小区作为首批试点项目。各县(市、区)须在3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制订、业主共同决策、物业服务签约等前期工作,确保4月1日前正式启动动态调价试点。

据介绍,“动态调价”机制核心在于通过科学构建履约评价体系,将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直接挂钩。评价内容涵盖公共部位维护、设施设备运行、环境卫生、绿化养护等“核心履约质量”,以及物业企业规范管理、投诉处理效能、业主满意度等多维指标。评价结果将作为物业费调整的依据,实现评价科学、调价合理、服务优化的目标。

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试点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、改善社区治理的重要举措。通过试点探索,将逐步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,力争到6月30日前,推动“动态调价”机制从试点向更多条件成熟的小区有序扩面,切实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和社会综合效益,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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