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运城日报时间:2026-01-10
“以前时不时检查,经常打乱我们的生产计划。现在有了‘安静期’,我们可以更安心地抓生产、赶订单了。”近日,平陆县一家企业负责人在谈到当地新实施的“企业安静期”制度时感慨道。
对于许多企业经营者而言,“明天有检查”是打乱正常生产节奏的常见提醒。各类必要的执法检查,给企业带来了无形的压力,在守护安全的同时,也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到企业的连续运营。为改变这一局面,平陆县纪委监委联同该县应急管理局立足职责定位,结合实际以及相关工作要求,制定出台“企业安静期”制度,为企业送去持续生产经营的“定心丸”,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。
“企业安静期”,即在每月1日至25日,除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6种紧急、特殊情形外,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,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连续生产经营。“设立‘安静期’,绝非放松监管,而是为了推动监管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。”平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为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,平陆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治、精准发力,打出一套监督“组合拳”。相关工作人员成立监督检查组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深入企业一线,通过查阅台账、现场询问、随机走访等方式,直接查验各执法部门是否严格遵守“企业安静期”规定。同时,推动建立“室组地”协同联动机制,对涉企检查行为开展全流程监督,严肃查处执行制度打折扣、搞变通,以及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、干扰企业等违纪违法问题,以强有力的纪法约束确保“无事不扰”。
“企业安静期”制度推行以来,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大幅下降,企业普遍获得了可持续的“无扰”生产时间。相关部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,探索推出“综合查一次”联合执法模式,并综合运用在线监测、视频巡查等“无感监管”方式,推动问题整改。截至目前,先后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208个,排查问题隐患438条,督促完善制度4项,检查的“减法”换来了监管效能和营商环境的“加法”。
“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。”平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持续履行“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”职责,紧盯“企业安静期”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纠治,以常态长效的监督,护航这项新制度行稳致远,让企业真正安心创业、放心发展。
本报记者 邢智轩 通讯员 侯媛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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